• 您好,欢迎来到社保查询网 !全国  [切换]
您所在的位置: 社保查询网 > 社保问答 > 正文
  • ?

    保险公司如何垫付与追偿

  • 社保查询网用户
  • 2025-06-04
最佳答案

法制网河南频道讯当事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出现不同时,应按照通常的理解去解释;出现两种以上的解释,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西平县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吕宪功的诉讼请求。

2011年3月21日,原告吕宪功与被告某保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保险一份,将原告所有的豫Q27010号车在被告处投保,约定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金额5万元,保险期间自2011年3月28日至2012年3月27日。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合同义务。2011年9月20日,原告驾驶员徐某驾驶豫Q27010号车由西平至商丘路段行驶,当车行到周口市淮阳高速路口时,发生自然火灾,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徐某及时报警,并和保险公司及时联系。周口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作出(2011)第045号认定书,豫Q27010号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燃烧,造成豫Q27010号车车辆受损,货物受损,部分高速公路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2011年10月17日,驻恒信评报字(2011)第114号评估报告:豫Q27010号车车辆受损价值20500元,评估费500元。

被告保险公司辨称,与原告签订有保险合同属实,但原告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后,还应买附加自然损失险,原告没买附加自然损失险,我公司不予理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定的保险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为有效合同。该合同属格式条款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本案中,在双方办理投保手续过程中,原告认为买车辆损失险,就能赔偿所有车辆损失,被告认为买车辆损失险时,再买附加自然损失险,才能赔偿自然损失险,双方对格式条款有两种解释,应当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原告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车损20500元予以支持。

(通讯员张欣广)

相关问题

【保险知识】汽车保险追加保费是什么情况

汽车上路都需要办理车险,以确保出行安全,汽车出险状况直接影响保费。那么,汽车保险追加保费是什么情况?如上年汽车理赔次数多,那么车险保费会增加,反之会有价格优惠,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汽车的车险理赔次

2025-06-12

【保险知识】什么是医疗保险 分类有哪些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社会主要问题,去医院一趟少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普通家庭往往无力承担,医疗保险可解决这一难题,作为社保的补充,能针对个人自付的部分予以报销。下文看看什么是医疗保险?一、什么是医疗保

2025-06-12

【保险知识】单独支付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单独支付保险费是什么意思?保险支付方式分为期付款和单独支付,两者相对。单独支付意味着一次性支付所有保费,而不必继续每年支付保费,担心保单无效。单独支付保险意味着一次性支付所有保险费。单独支付保费的优点

2025-06-12

【保险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我国居民基本医疗的保障,在我国日常生活中利用率很高。从感冒买药到住院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帮助我们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大大降低社会现象如因病返贫、看不起病等。虽然基本医疗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

2025-06-12

【保险知识】琴岛e保的投保条件是什么?

琴岛e保保险期为一年,已投保并正常享受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均可享受“琴岛e保”保障。本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1。不能投保其他商业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一般商业医疗保险达到一定年龄后不能参加保险或

2025-06-12

【保险知识】意外险1-6类职业是什么?

看看你的职业是低风险还是高风险,你需要知道意外险说的1到6类职业。五类是高风险人群,主要涉及高空作业、刑警、电工等生活风险内容职业。在了解了意外保险与职业类别之间的关系后,我们需要了解它与意外保险之间

202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