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查询网用户
2025-06-04
一种观点认为,交强险条例规定的分项限额不合理。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明确规定交强险的分项限额,而交强险条例在交强险的限额之下又区分有责限额、无责限额以及根据损失类型的细分限额,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冲突。作为下位法的交强险条例,与上位法存在冲突时应适用上位法。从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看,第一位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受害人,因此,分项限额无疑限制了受害人所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分项限额不利于实现两法的立法目的。从分散投保人的风险角度看,分项限额尤其是医疗费限额过低的情况下,实质上是增加了投保人的风险,或者说保险人没有起到分担投保人风险的功能。因此,这一次级立法目的也受到阻碍。从合同角度来看,在投保之时,投保人并非是按照分项限额来支付保险费的,换言之,投保人的风险分散并没有按照所造成的损失的类型来区别保费,分项限额不符合权利义务相对应的原则。目前分项限额中的无责限额与有责限额的划分缺乏法律依据,在将我国交强险定为为基本保障性质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有无并无关系。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在限额内予以赔付。
另一种观点认为,交强险的基本保障功能并不必然导致分项限额具有不合理性。因为在基本保障模式下,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更多地取决于费率水平、事故率、道理交通状况、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在保险市场的发展程度乃至人们的道理交通安全意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的规定,该规定系国务院依法制定的生效行政法规,在民事审判实际中,应当予以遵循;其次,这也是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当事人购买交强险时,保单上已明显表述交强险赔偿的限额及分项限额,对该约定当事人并无异议,且已实际交付了保费、履行了合同,应当遵循当事人的合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实行分项限额有利于结合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保障,有利于减低赔付的不确定性,从而有效控制风险,降低费率水平。在费率水平确定的情况下,采取基本保障模式的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更多取决于事故率等因素。,其合理性因结合多个因素综合考虑,不应当无限扩大受害人的保护。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是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的情况下,对受害人设置的赔偿限额。这一方面体现了对受害人的保护,无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均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也兼顾投保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体现公平性原则。《最高院关于在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是否突破的答复》对此也作出了回应,其重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请求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项限额范围的损失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目前的立法和国情之下,法院在审理涉及交强险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当遵循分项限额的规定。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分享到:分享数:0
汽车上路都需要办理车险,以确保出行安全,汽车出险状况直接影响保费。那么,汽车保险追加保费是什么情况?如上年汽车理赔次数多,那么车险保费会增加,反之会有价格优惠,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汽车的车险理赔次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社会主要问题,去医院一趟少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普通家庭往往无力承担,医疗保险可解决这一难题,作为社保的补充,能针对个人自付的部分予以报销。下文看看什么是医疗保险?一、什么是医疗保
单独支付保险费是什么意思?保险支付方式分为期付款和单独支付,两者相对。单独支付意味着一次性支付所有保费,而不必继续每年支付保费,担心保单无效。单独支付保险意味着一次性支付所有保险费。单独支付保费的优点
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我国居民基本医疗的保障,在我国日常生活中利用率很高。从感冒买药到住院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帮助我们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大大降低社会现象如因病返贫、看不起病等。虽然基本医疗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
琴岛e保保险期为一年,已投保并正常享受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均可享受“琴岛e保”保障。本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1。不能投保其他商业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一般商业医疗保险达到一定年龄后不能参加保险或
看看你的职业是低风险还是高风险,你需要知道意外险说的1到6类职业。五类是高风险人群,主要涉及高空作业、刑警、电工等生活风险内容职业。在了解了意外保险与职业类别之间的关系后,我们需要了解它与意外保险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