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社保查询网 !全国  [切换]
您所在的位置: 社保查询网 > 社保问答 > 正文
  • ?

    商业医疗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吗?

  • 社保查询网用户
  • 2025-06-04
最佳答案

商业医疗保险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在司法界与保险界是有不同认识的。司法界认为,人身保险所属的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关于医疗费用的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有法律专家曾针对寿险公司的医疗险条款指出: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如果存在第三方对被保险人造成伤害而提供赔偿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正常给付保险金而不能扣除第三方的赔偿。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公司“扣除被保险人从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或者其他任何途径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后给付保险金”与《保险法》不一致。那么,在商业医疗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已从其他途径获得了部分(或全部)补偿或赔偿,保险公司究竟能不能扣除这部分补偿或赔偿后仅就剩余的部分给付保险金?换言之,损失补偿原则究竟是否适用于商业医疗保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即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直接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数额进行给付,至于被保险人是否发生了医疗费用的支出或者实际发生了多少支出均不理会。“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即属此类险种。显然,此类医疗保险是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因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解答》中的“商业医疗保险”,应该特指“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即《解答》中所谓的“关于医疗费用的保险”。本文即在此意义上使用此概念。在《保险法》中,损失补偿原则与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和近因原则并列成为四大基本原则。其中,在损失补偿原则之下,又派生出几种基本制度,代位追偿制度即是其中之一。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可以在其赔付金额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即代位追偿权,又称代位求偿权。对于代位追偿权,《保险法》作了详细的规定。因此,对被保险人已经从医疗机构、其他保险公司或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第三者那里取得补偿或赔偿的医疗费用部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有权将这部分医疗费用扣除后给付剩余部分,即商业医疗保险是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

相关问题

【保险知识】汽车保险追加保费是什么情况

汽车上路都需要办理车险,以确保出行安全,汽车出险状况直接影响保费。那么,汽车保险追加保费是什么情况?如上年汽车理赔次数多,那么车险保费会增加,反之会有价格优惠,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汽车的车险理赔次

2025-06-12

【保险知识】什么是医疗保险 分类有哪些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社会主要问题,去医院一趟少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普通家庭往往无力承担,医疗保险可解决这一难题,作为社保的补充,能针对个人自付的部分予以报销。下文看看什么是医疗保险?一、什么是医疗保

2025-06-12

【保险知识】单独支付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单独支付保险费是什么意思?保险支付方式分为期付款和单独支付,两者相对。单独支付意味着一次性支付所有保费,而不必继续每年支付保费,担心保单无效。单独支付保险意味着一次性支付所有保险费。单独支付保费的优点

2025-06-12

【保险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我国居民基本医疗的保障,在我国日常生活中利用率很高。从感冒买药到住院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帮助我们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大大降低社会现象如因病返贫、看不起病等。虽然基本医疗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

2025-06-12

【保险知识】琴岛e保的投保条件是什么?

琴岛e保保险期为一年,已投保并正常享受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均可享受“琴岛e保”保障。本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1。不能投保其他商业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一般商业医疗保险达到一定年龄后不能参加保险或

2025-06-12

【保险知识】意外险1-6类职业是什么?

看看你的职业是低风险还是高风险,你需要知道意外险说的1到6类职业。五类是高风险人群,主要涉及高空作业、刑警、电工等生活风险内容职业。在了解了意外保险与职业类别之间的关系后,我们需要了解它与意外保险之间

202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