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社保查询网 !全国  [切换]
您所在的位置: 社保查询网 > 社保问答 > 正文
  • ?

    长生人寿长生福保险责任有哪些

  • 社保查询网用户
  • 2025-05-27
最佳答案

长生人寿最新的重大疾病保险——“长生福”是市场上唯一的重疾不分组产品,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对于保险责任作出全新设计。那么,长生人寿长生福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等,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一、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发病或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11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发病且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未达到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给付标准,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每种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且每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日期须至少为九十日。当本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们仅按其中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若申请保险金时被保险人罹患的轻症疾病已经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定义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该种轻症疾病的保险金责任。

二、中症疾病保险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发病或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11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发病且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且未达到重大疾病给付标准,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每种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且每次中症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日期须至少为九十日。当本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两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我们仅按其中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若申请保险金时被保险人罹患的中症疾病已经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定义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该种中症疾病的保险金责任。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发病或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1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发病且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我们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降为零,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生命关爱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我们继续承担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若本合同有效,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三百六十五日后,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首次重大疾病以外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我们仅按其中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四、高残保险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所定义的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110%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所定义的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高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200%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身体高度残疾,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生命关爱保险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末期疾病状态,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110%给付生命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末期疾病状态,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生命关爱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末期疾病状态,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200%给付生命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达到本合同所定义的末期疾病状态,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命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身故保险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七、豁免保险费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首次发病且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疾病之日起的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及以后各期本合同应交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长生人寿长生福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等,另外保险还具有保费豁免功能,彰显了人性关怀,因此产品保障全面,物美价廉。

相关问题

【保险知识】汽车保险追加保费是什么情况

汽车上路都需要办理车险,以确保出行安全,汽车出险状况直接影响保费。那么,汽车保险追加保费是什么情况?如上年汽车理赔次数多,那么车险保费会增加,反之会有价格优惠,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汽车的车险理赔次

2025-06-12

【保险知识】什么是医疗保险 分类有哪些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社会主要问题,去医院一趟少则几百,多则成千上万,普通家庭往往无力承担,医疗保险可解决这一难题,作为社保的补充,能针对个人自付的部分予以报销。下文看看什么是医疗保险?一、什么是医疗保

2025-06-12

【保险知识】单独支付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单独支付保险费是什么意思?保险支付方式分为期付款和单独支付,两者相对。单独支付意味着一次性支付所有保费,而不必继续每年支付保费,担心保单无效。单独支付保险意味着一次性支付所有保险费。单独支付保费的优点

2025-06-12

【保险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我国居民基本医疗的保障,在我国日常生活中利用率很高。从感冒买药到住院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帮助我们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大大降低社会现象如因病返贫、看不起病等。虽然基本医疗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

2025-06-12

【保险知识】琴岛e保的投保条件是什么?

琴岛e保保险期为一年,已投保并正常享受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均可享受“琴岛e保”保障。本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1。不能投保其他商业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一般商业医疗保险达到一定年龄后不能参加保险或

2025-06-12

【保险知识】意外险1-6类职业是什么?

看看你的职业是低风险还是高风险,你需要知道意外险说的1到6类职业。五类是高风险人群,主要涉及高空作业、刑警、电工等生活风险内容职业。在了解了意外保险与职业类别之间的关系后,我们需要了解它与意外保险之间

2025-06-12